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则
为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突发事件,保障医院职工及广大患者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机构设置及职责
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医院成立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和各突发事件工作组。指挥部是处置突发事件决策指挥中心,医院相关部门联合组成各突发事件工作组,工作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1.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
总 指 挥:惠 伟
副总指挥:田兴军
成 员: 李佳枫 王桂青 李业坤 崔言文 郭 明 刘永军 刘培秀
张 芳 胡正栋 宋金科 隋树强 李德林 王 伟(女)
职 责:
决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是否启动预案;指挥各工作组实施现场保护、抢救、疏散等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指示,部署突发事件处理方案;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决定是否终止预案;追查突发事件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2.信息联络工作组
组 长:郭 明
副组长:
胡正栋
成 员: 王 伟(女) 李方启 王金卿
职 责: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建立突发事件通信网、联络相关人员;执行指挥部决策,协调各工作组行动。
3.人员调配工作组
组 长: 刘永军
成 员: 翟海宁 刘培秀 柳执民 王岩峰
职 责: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库;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组建专家组、医疗队,并做好人员装备、家属安抚工作;表彰奖励工作突出人员,处罚工作不力人员。
4.医疗救护工作组
组 长:崔言文
成 员:崔著明 刘培秀
张 芳
职 责: 监测、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制定救护方案;指导医护人员进入现场开展救护工作,并为下一步院内救治做好人员、床位等准备;预防控制医院感染,对院内感染进行流行病调查;联系卫生、环保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5.设备药品供应组
组 长:李佳枫
成 员:宋金科 隋树强 孙夕春
职 责:负责储备、供应医疗设备、药品、防护设施;设备工作人员调试仪器设备、防护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药剂工作人员负责分发药品,指导临床用药,各种药品的划价。
6.安全保卫(灭火、人群疏散)工作组
组 长:李业坤
成 员:李德林 徐洪斌 姜 涛
职 责:负责保护医院职工和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诊疗秩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划分重点防范部门;安全保存放射性物质;警戒隔离某一区域;疏散事故现场人员;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突发事件分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自然灾害造成的疫情。
(2)突发灾难,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等。
(3)突发意外事故,包括重大医疗事故、大批伤员救治等。
(4)突发安全事件,包括破坏、重大治安案件、恐怖活动等。
2.突发事件分级
(1)一般性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影响范围较小,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受伤、秩序混乱、财产损失,只需个别工作组人员就能处置的事件。
(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复杂,影响一定范围,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指挥部成员调度各工作组、各级人员进行处置的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影响范围较广,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破坏,副指挥现场指挥,调度多个工作组、物资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4)特大突发事件(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影响到整个医院工作范围,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破坏,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建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调度整个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人员、物资等进行处置的事件。
三、监测和预警
1.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识别体系,建立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
2.医院所属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都有监测的责任和报告的义务。行政总值班负责非行政办公时间内突发事件监测。
3.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将突发事件分为四个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综合评估突发事件,确定预警级别,信息联络工作组向相关部门、人员发布预警警报。
四、报告和信息发布
1.医院各级人员和监测点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均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行政办公时间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为院办公室电话:6062183
非行政办公时间,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为医院总值班室。医院总值班室电话:6062183 6071800
2.行政、总值班接到突发事件报告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信息联络工作组(院办公室),信息联络工作组报告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相关人员,并按照指挥部人员指示,执行相应处置措施。
3.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
4.医院制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以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五、培训与演练
1.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针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本部门在突发事件中所应发挥的作用,制定应采取的措施,编写培训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负责人及其职责范围,详细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施步骤。
3.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制定模拟演练计划,组织各部门进行各类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以提高各工作组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应对处理
1.非行政办公时间,若发生突发事件,医院总值班全权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时向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和信息联络工作组人员汇报。
2.行政办公时间,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采取边评估、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级别,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Ⅲ级及Ⅲ级以上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紧急部署相关工作。
3.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为最高指挥中心,有权调用人员、物资、车辆等,必要时可以疏散或隔离相关人员。
4.各工作组必须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据职责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应进入现场,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对事态的控制和发展提出指导性建议,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七、总结处理
1.在突发事件终止后,指挥部召开会议,追查事件起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名表现出色的人员和工作组及工作不力人员;评估应急预案是否有效,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2.与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室认真总结教训,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范措施,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3.根据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的提名,人员调配工作组对相应人员和工作组进行表彰奖励。
4.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不执行上级决策的人员,不服从上级管理的人员,不积极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人员,人员调配工作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比较严重者,触犯相关法令,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巨大财产损失,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1.本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2.各工作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263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总 则
(一)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使信息报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为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有效预防和控制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各专项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坚持分级负责、互相配合、逐级上报的原则。
(三)各行政后勤和临床科室为信息报告主体,发生任何紧急事件,所在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院办、总值班室和保卫科门等报告,以利于医院在最快时间内组织、指挥投入工作。任何科室、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在投入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报告。院办公室、院总值班室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工作组为医院信息报告主体单位,负责医院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管理工作。院办公室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工作组得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四)当突发事件征兆明显或发生突发事件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院办公室、院总值班室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工作组报告有关情况。人人有义务通过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二、信息报告时限
(一)当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预警标准时,院办公室、院总值班室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工作组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
(二)当达到一般预警标准以上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要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情况;
(三)当突发事件达到或超过重大和特大预警标准时,应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三、信息报告方式和内容
(一)建立重大情况、信息报告登记。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遇有特别紧急重大情况发生,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补报文字材料;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随时报送进展报告;事件处理结束后,要报送总结性报告。涉密信息要通过专网电话或机要渠道报告。
(二)书面报告要写明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危害程度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并随时续报事件的发展和处置情况。
四、组织管理和监督
(一)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信息报告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各信息报告主体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准确的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
五、奖惩
(一)对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 则
本制度所涉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26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为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准确处置应急信息,根据《诸城中医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则》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工作信息发布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原则。充分重视舆论引导作用。
二、医院应急信息发布由医院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决定并组织实施。
三、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上级行政机关组织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四、任何广播、电台和外界机构要求采访时,应向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由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指定人员接待、陪同新闻采访人员。采访应实事求是,切实维护病人的隐私权,要尊重病人习俗,遵守国家法律、医院的权利和规章制度。
五、突发事件涉及或影响到本医院区域外的,请求通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所涉及或者影响的地方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
六、任何私自散布不负责任和未经证实的消息,医院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6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部门职责
一、应急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和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下,负责启动应急机制后的统一协调工作。
二、医院办公室职责:
1.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医院应急办公室组成部门职责界定。
3.保证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落实。
三、医院总值班职责
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接受、传达上级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通知, 负责启动绿色通道。
四、医务科职责:
(一)负责组织在救灾、反恐、中毒、各类传染病和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负责全院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通报,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三)负责组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各专业医疗人员。
(四)定期对医疗队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五)负责汇总年度医院应急工作预算,拟定医院物资储备、装备与设备的管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上级指示选派医疗队,负责院内应急人员调配、管理。
(七)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紧急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八)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急队队员联络,并保持畅通。
五、护理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
(二)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
(三)配合医务科组织的应急队伍演练,加强医护配合。
六、门诊部、预防保健科职责
(一)协助组织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门诊区的布局、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二)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的管理。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八、人事科职责:
(一)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二)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三)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应急救治工作。
九、药学科职责
(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疗用及消毒用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
(二)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三)参与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的制定;
(四)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十、医学装备科职责
(一)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二)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三)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十一、信息中心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
十二、总务科职责
(一)总务科保障抢救所需的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二)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三)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四)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五)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六)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十三、保卫科职责
(一)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二)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科必须及时对通讯等公共设施、医疗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三)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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