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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通讯第214期
宣传普及《中医药法》营造良好中医药发展环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9年1月17日

      为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法》,提升民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倡导人民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进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12月25日上午,我院参加了由市卫计局在人民广场主办的《中医药法》义诊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医务人员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过往市民宣讲《中医药法》,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并现场为群众进行中医诊疗。尽管天气寒冷,市民们对中医中药的热情一点未减,专家们精湛的医术、热情的服务,赢得了市民的一致好评。活动共计发放普法资料和中医药健康知识手册100余份,接受群众义诊咨询50余人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历经33年得以实施,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它针对中医药自身的特点,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诊所和中药等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同时,中医药法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市民对《中医药法》的了解,对于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提高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服务百姓健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宣教科 郑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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