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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通讯第17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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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资格我院又添三人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5年6月15日 |
4月20日,我院指导老师张宝信,继承人管桂芳、丁永伟被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第三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是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第三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考试考核、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程序确定的。2013年开始,我省正式启动省、市、县、乡镇、村5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计划分期分批遴选有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为指导老师,选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以师承方式培养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要求继承人跟师研修三年,每周跟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学习和继承宝贵临床经验。 我院指导老师张丽敏,继承人吕玉萍、孙秋香被确定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第二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通过学习,第二批继承人的中医药基础理论水平、临床实践能力和业务素质均得到明显提高。 把老专家的学术经验继承下来,是继承发展中医药学的重要途径。在下步工作中,我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师承工作中长期培养计划;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倾斜,为指导老师配备教学带徒场所,保证继承人跟师时间,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跟师效果;加强指导老师优秀经验的整理、总结和传承等工作。通过师承教育项目的开展,大力培养中医药中青年骨干力量,进一步提升我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院办 李方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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