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院简介 | 电视医院 | 医院动态 | 杏林通讯 | 就医指南 | 医院文化 | 医院荣誉 | 重点专科 | 专家介绍 | 公益活动 | 医疗设备 | 院务公开 | 党建 | 诚聘
您现在的位置:诸城市中医医院 >> 杏林通讯 >> 杏林通讯第171期 >> 正文
  杏林通讯第171期
正确认识中药特殊煎煮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5年6月15日

      从事中药房工作多年,在交待中药煎煮服用方法时,常听到有些患者说,以前在煎药时某种药或先煎或后下等太麻烦,干脆就放在一块煎出来。其实正确的煎煮法与中药的疗效直接相关,尤其是特殊煎煮方法更应按要求对待。医生虽能辨证用药,但常因患者煎煮方法不当而达不到预期效果,或者产生不良后果。我国历代医药家都很重视中药的煎煮法。明代伟大的药物学家李时珍说: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煮药者,鲁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
      中药的特殊煎煮方法是指煎药时按特殊程序操作的煎药方法。这些方法是历代传统医家为了充分发挥药物疗效,在长期实践中根据中药质地、有效部位、功效作用不同的特点进行个性化处理,总结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特殊煎煮法。
临床应用中药,大部分可以同时入煎,但部分中药因其性质、性能及临床用途不同,所需煎煮时间不同,甚至同一中药因煎煮时间不同,其性能与临床应用也存在差异。所以,有必要了解掌握并正确操作中药特殊煎煮方法。
      1.先煎:将需先煎的中药,按常规加水约400~500毫升,用武火煮沸,再用文火煮20~30分钟后备用;同时将其他能共煎的中药,按常规加水(视情况适当减少水量)浸泡20~30分钟,再与之前先煎的药渣药液混合按常规煎煮方法继续煎煮即可。
      首先,矿物、贝壳、骨、甲、角类及质地坚硬有效成分不易被煎出的中药,需打碎先煎。如:生石膏、寒水石、磁石、代赭石、紫石英、生龙骨、蛤壳、生石决明、瓦楞子、龟板、鳖甲、龙齿、鹿角霜,水牛角等。
其次,有毒饮片需要先煎,经过先煎1--2个小时,达到降低毒性或消除毒性的目的。如川乌、草乌、附子、雷公藤、生南星、生半夏等毒性中药,久煎能使毒性大为降低。
      2.后下:需后下的中药另放备用,先将其他能共煎的中药,按常规加水浸泡20~30分钟,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20~30分钟,并在煎药结束之前5~10分钟加入需后下的中药混合,并充分搅拌,保证后下的中药与其他中药充分混合。
      后下的中药大致有薄荷、砂仁、白豆蔻、草豆蔻、沉香、檀香、肉桂、广木香、鱼腥草等气味芳香、含挥发性成分的药材。另外还有钩藤、番泻叶、徐长卿等久煎易破坏有效成分的中药也适宜后下。
      3.包煎:将需包煎的中药用干净纱布袋包好(注意不宜包太紧),与其它能共煎的中药按常规加水浸泡20~30分钟,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20~30分钟。
      需包煎的中药大致有葶苈子、车前子、蚕砂、旋覆花、滑石粉、海金沙、六一散、青黛、马勃、生蒲黄等含有黏液质、绒毛和体轻易漂浮的中药。
      4.另煎:
       第一类是部分贵重中药。为使其有效成分充分煎出,并减少有效成分被其它药渣吸附引起的损失,需在另一容器中煎煮1--2小时后取汁,并将药渣并入其它群药中合煎,然后将前后不同煎煮的药液混匀后分服。如西洋参,人参,西红花等。
      第二类是质地坚硬的贵重中药。应单独煎煮2一3小时取汁,再将其药渣并入群药中同煎,最后将前后不同煎煮的药液混匀分服。如羚羊角等。
      5.烊化:一些胶类、蜜膏类中药不宜与群药同煎,以免煎液黏稠而影响其他有效成分的煎出或结底糊化。如阿胶、龟板胶、鹿角胶、枇杷叶膏等。烊化时,应将处方中需共煎的中药煲好后,倒出药液,静置倾取上清药液或过滤获取澄清药液,再用于烊化;如需加热,宜“隔水炖”并不断搅拌。另外芒硝入煎剂易破坏有效成分,宜分次溶入煎好的药汁中服,或分次入开水溶化后服。
      6.冲服:对于贵重中药或成分易被破坏的中药宜研粉冲服。如羚羊角粉、珍珠粉、沉香粉等。这类中药,宜研成细粉,越细吸收效果越好,原则上至少要过80目以上的筛。
      如何正确掌握运用好特殊煎煮法?这需医务人员与患者“分工合作”。比如,临床医生应根据中药的质地、中药成分、中药功效作用等要求,对需要特殊煎煮的中药或处方作出“脚注”或说明告知;药师根据处方要求对需要特殊煎煮的中药另包并告知患者煎煮方法;患者要按医嘱,正确进行煎煮操作,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煎煮方法更应重视。只有相互配合,医师辨证用药,药师准确配药,患者正确煲药,才能使中药发挥良好的疗效。               
                                                                                                                      中药房  李娜

文章录入:中医院   责任编辑:中医院

鲁卫网审(2014)第3706005号

公司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168号
Copyright©2007-2008 诸城市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鲁ICP备140011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