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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通讯第162期
诸城市眼科、药学专业质控中心落户我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4年9月13日

眼科专业质控中心成员合影 

 药学专业质控中心成员合影

      8月20日,诸城市卫生局公布了我市部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其中眼科专业、药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我院,并由我院相关专业人员任主任及主要成员,其它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均由我院专业人员担任。
      据悉,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是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建立规范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在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上报、市卫生局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成立的。各质控中心挂靠在医疗机构内,是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组织。质控中心实行专家管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近年来,我院眼科、药学专业持续快速发展,各项工作都走在了我市的前列,在本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眼科专业、药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我院,必将对这两个专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助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我院高度重视和支持质控中心工作副院长田兴军、崔言文分别挂靠眼科、药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监督质控中心相关工作。在下步工作中,医院将在人员、设备、时间及经费上对两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予以充分保证;有效地整合质控中心的资源力量,坚持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学术提升与专业质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要求两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严格按照《诸城市卫生局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诸城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标准(试行)》等要求,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专业标准规范体系,扎实地开展各专业质量控制工作;责成质控中心主任要切实履行好“牵头人”职责,其他人员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单位专业质控“责任人”作用,放大质控队伍力量,形成质控合力,努力实现全市医院“同质化”质控目标。
                                                                                                                          院办 李方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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