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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通讯第154期
提高制剂质量 确保用药安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4年8月15日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标准提高任务的通知》(鲁食药监【2013】141号)及《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标准提高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2013】204号),要求对全省中药制剂品种进行质量标准提高,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安排在3个年度完成,即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我院现生产中药制剂品种53个,根据省局的要求,需提高制剂标准品种41个,提高后的质量标准要对处方中的药物增加显微鉴别、薄层色谱鉴别、药物的有效成分含量测定等;省局要求每个标准薄层色谱数量要占处方药味数的1/3--2/3,含量测定要占品种数的50 以上。对质量标准低,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上医疗机构制剂标准,该注销的注销,该淘汰淘汰,绝不放松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严格提高制剂质量标准,安排制剂工作人员对所需仪器进行了考察论证,投资了20多万元,新购进了LC--20A日本岛津液相色谱仪,AUW120D电子天平等检验设备。制剂中心根据制剂提高标准要求,对每个提高标准品种重新进行了质量标准修正,对每个需提高质量标准品种进行了三批质量检验及验证,检验合格后及时上报市级药检所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制剂标准提高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药制剂中心
文章录入:中医院 责任编辑: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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