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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通讯第133期
严抓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12年4月17日

      3月22日,医务科组织召开了医疗系统全体医务人员会议。田兴军副院长带领大家学习了诸城市卫生局发布的诸卫医〔2012〕4号和诸卫医〔2012〕7号重要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的方案进行了梳理总结。他指出,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释放了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近年来,我院出现了病人数量急剧上升的局面,这对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医疗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临床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培训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今年,医务科将进一步加强对《山东省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病历书写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强化医务人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并强化“三基三严”考核,今年将对全体临床各级各专业人员进行2次以上考试考核。狠抓首诊负责制度、上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医师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十大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并着重强抓病历书写质量,定期开展病历点评、病历互评工作,严格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的内容进行质量评价,并将考核及病历评价结果纳入年底评先树优评分标准。
       二、明确责任人,扎实落实质量安全和责任追究制度。
       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科室医疗安全工作。工作中要注意健全完善督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将责任分工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局面。科室负责人要定期分析本科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发生。科室负责人收到本科医务人员反映,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给予患者家属适时的安慰、解释,并及时报告医务科,配合职能科室进行调查、核实。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工作疏漏、职责懈怠、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类医疗差错和事故的责任人,要按照《诸城市医疗过失、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诸卫医〔2007〕8号)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人文关怀,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不卑不亢,既要从“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出发,尊重、安抚患者,又要通过自己扎实的专业技术、稳重的沟通风格给患者踏实安全感,获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和尊重。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同意权,强化服务意识、沟通意识和告知意识,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并自觉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让病人“七个明白”。“七个明白”是:让病人明白诊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所做的检查项目及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明白如何选择看病的医生;明白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明白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明白看病时尊重医护人员的诊治权。对告知的重要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经患者签字后收入病历,归档备查。
       在对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后,田兴军副院长还全文宣读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遗弃受伤流浪女和湖北省武汉市第三医院缝合拆线事件的通报及处理结果》,他指出,针对这两起事件暴露出的医德医风和医院管理方面等问题,我院各职能及临床科室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时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
       最后田院长指出,无论何时,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当放在医院工作的首位,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永恒主题,是深入推进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前提和基础。工作中,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院自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年”、“三好一满意”活动以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今年我院将在市卫生局即将推出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防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医务科 翟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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