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院简介 | 电视医院 | 医院动态 | 杏林通讯 | 就医指南 | 医院文化 | 医院荣誉 | 重点专科 | 专家介绍 | 公益活动 | 医疗设备 | 院务公开 | 党建 | 诚聘
您现在的位置:诸城市中医医院 >> 杏林通讯 >> 杏林通讯第90期 >> 正文
  杏林通讯第90期
教你六招预防药物不良反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EB  更新时间:2009年6月8日

     药物可能导致不良反应,这个道理几乎妇孺皆知。每年美国有70万多人因药物不良反应就医,而我国,每年有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究竟有哪些?都会出现什么症状?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神经系统:可出现头晕、头痛等症,还会引起失眠、嗜睡等。
  消化系统: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部或胃部不适等。
  循环系统:会出现心悸、心跳加快或减慢等。
  这些症状如果比较轻微,病人能够忍受,可继续用药;如果病人难以忍受,则应立即停药,一般不用作任何处理,症状就会消失。
  有些药物不良反应很严重,如引起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出现紫癜、便血等症,血液系统功能差的人应慎用;有些药对肝、肾功能有损伤,可引起转氨酶、肌酐水平上升,老人、儿童及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须慎用或不用。
  防止和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可注意以下6点:
  1.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注意发现不良反应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处理。
  2.用药品种要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3.按剂量服药,不可随便增减剂量。
  4.有些新药的不良反应仍不是很确定,在可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疗效确切的老药。
  5.在家用药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定期请医师或药师指导。
  6.医生开药时,有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应预先声明。如果用药期间出现异样反应,最好及时停药,告知医生。中药房
我院7种中药自制剂批准纳入慢性病门诊用药范围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鲁劳社【2005】25号第三条)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报上级主关部门审批,我院自制剂脑通胶囊、糖尿康胶囊、保肝片、肝毒清片、舒肝丸、复方西黄胶囊、参鹿生血口服液7种中药自制剂已批准纳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范围。
文章录入:小白   责任编辑:小白

鲁卫网审(2014)第3706005号

公司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168号
Copyright©2007-2008 诸城市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鲁ICP备140011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