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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通讯第69期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职业防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9年6月6日

一、职业暴露的概念:
       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职业暴露分级:
  1、一级暴露:
      指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污染了 有损伤的皮肤或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二级暴露:
      指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污染了 有损伤的皮肤或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皮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3、三级暴露:
      指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三、暴露源分级:
     根据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轻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
  重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
  暴露源不明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
  四、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1、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伤口冲洗后,应当用75 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预防性用药:
  (1)用药原则:
      ①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②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③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2)用药方案:
       向当地疾控中心联系药物,用药时间越早越好。
       ①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录酶制剂,双肽芝(AZT+3TC)两种药物联合制剂。AZT是齐多夫定;3TC是拉米夫定,使用常规剂量,连续使用28天。
       ②强化用药程序: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③预防性用药应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24小时,既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3、随访: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6个月以后监测正常的,职业暴露风险基本为零。
  4、登记和报告:一旦职业暴露4小时以内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个案报告卡,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24小时内进行丙肝(HCV)乙肝(HBV)HIV抗体监测,其监测报告保存。
  五、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1、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消毒。
  2、在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医务人员面部的操作时,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和防护眼镜或者面罩。
  3、在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医务人员的身体时,应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使用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7、禁止将针冒罩回针头。
  8、将用过的针头或锐器放入医疗垃圾收集袋中。
  9、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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