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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林通讯第68期
护理文书与法律
作者:董瑞臻  文章来源:内一科  更新时间:2009年6月5日

规范化的护理文书,是病人获得救治的真实记录,是病人病情演化的反应,是评价治疗效果的科学说明,是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的法律依据。如在诉讼中要证实医嘱主要依据护士的记录,如体温曲线记录、重危病情记录、手术记录等。证词的准确性,主要依靠记录的正确性,特别在涉及某些医患纠纷的案件时,医疗记录常常是支持医院、医生与护士最关键的证据。如果护士不做好记录或对重要病情记录严重缺少,即使医生、护士没多大过错,有时也能败诉,并给医院造成损失。所以护理文书的书写必须遵照科学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原则,不能只认为护理工作中的一道简单程序,应付交班。要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护理文书,护理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1、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仔细的观察病情。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沟通。
  2、要保持良好的医德,尤其做到"慎独"。本着人道主义宗旨,真实、完整的完成医嘱,完成护理任务,并如实作出记录。
  3、要认真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科学的、准确的完成病情观察,及配合治疗的护理任务。
  在日常的护理工作中,常常发生一些护患纠纷,如因护士未作说明而服错药,护士未作出院后的各方面交待而造成疾病的反复等等。通过法律控制可使护士明确的预见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违法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这样法律控制可以转化成理智的自我调节,使护理行为规范化和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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